据了解,10月17日20时30分,省药检所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,要求对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志丹分局送检的“茵栀黄注射液” 进行检验,该所业务科立即开启绿色通道。10月19日16时30分,省药检所接上级电话通知,再一次对志丹分局抽样的“茵栀黄注射液”进行应急检验。
昨日记者从西安市食品药监局了解到,目前还未收到停止销售和使用山西太行药业生产的“茵栀黄注射液”的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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